兆懿!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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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线杀敌,老婆在后方偷情,一气之下我把奸夫睡了。 实在……失策。 —— 我是个仗势欺人的狗混蛋。 我夫人时常这样骂我,都说打是亲骂是爱,我沾沾自喜地认为他越是骂我就越是爱我,爱我爱得死去活来的。 夫人是北越城里出了名的美貌才子,那年我奉旨回京,看他的第一眼就沦陷了,那感觉大概就是常年吃惯了干硬馕饼难以抑制地对那晶莹剔透的芙蓉糕垂涎三尺。我的确是个混蛋,我无法自拔地想要得到他,便把这样一个俊俏儿郎抢进了我的府邸,做了我的夫人。我时常想经历一下兄弟们嘴上常挂着的“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暖和日子,但我实在又怂又蠢,夫人总不让我近身,我想抱他却也没胆子对他硬撒脾气。 唉。夫人不是石头,我多捂一捂总会热的吧。 我知道太多人背地里骂我发癔症,说我要什么样的高门贵女没有,偏要去抢一个不能传宗接代的男人回家。 他们说,这不是妥妥的笑话吗? 可我不觉得这是笑话,情之一字,种在人心里就成了蛊。 我不管那些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无知家伙,力排众议、一意孤行,骑着高头大马领着十里重甲抬着数不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