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偏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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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装饰品、T恤、布袋,我自荐当他的助手。然後,我在一个月内辞掉本来那份普通的文员工作,跟他到长洲工作、居住。 我师兄通称「阿悦」,长着一张好看的孩子脸,b我大两年,但很多人以为他是我师弟。他个X明快,行为举止显出艺术家的优雅,跟这麽普通的我完全不一样。他说,他让我做他助手有两个原因:其一,我X情冷静而古怪——而我不认同他的评价;其二,我有一双美丽的手。我从来没有刻意保养过自己的手,有时沾了颜料也懒得洗,但我的手的确漂亮:颜sE莹白,掌心透着浅淡的nEnG粉红,m0起来柔若无骨,但曲节分明,十指细长如青葱。 阿悦一有空就抓我的手把玩,把脸偎上去,轻r0u我每一根手指,赞叹着:「这麽美妙的手感,我第一次遇到。再者,能够忍受我这种怪癖的nV人很少,要不是我知道你也有一门记录的怪癖,才不会让你知道我迷恋於nV人的手。」 「恋手……是很古怪的事吗?」 「凡是恋物,世人都觉得不正常,才冠之以一个癖字。」 「是吗?」我的惯用手是左手,但右手也能活动自如,这刻就用右手画画,把左手交给他玩:「可是我没有恋物,爸妈跟阿宇都觉得我不正常。」 「嗯……应该说,只要太过执着於一件事,就会被人看作不正常。」 「你会觉得我不正常吗?」 阿悦反问我:「那你觉得我不正常吗?」 我摇头:「每个人都会有他的喜好,你喜欢手、我喜欢记录,这又不g犯任何人。」 在长洲住了几个月後,阿悦开始成为我的记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