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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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小元,他一向崇拜父亲,却不想会在这个时侯面临被父亲抛弃的危险。 我对这个养子一向观感复杂,但这个时候,我也心生怜惜。他的小手抓紧了我的衣角,我将手覆上去,重重包住。夜里静得出奇,开着窗,我的身体渐渐发冷。我低着头,只知道把两个孩子抱紧,时间一下子慢了下来,每一秒都是熬煎。 忽然,警笛响起了。 我如蒙大赦。 我喜欢警笛的声音,生在贫民区,四处都是危险,每一次警笛想起,都让我感觉人生还有希望。后来我离开孤儿院,考上警校,也发了誓愿,要做一个好警察。可惜,我辜负了很多人。 这个地方十分偏远,按说警察不该这么快到来,劫匪一下子乱了阵脚,猛踩油门逃窜了出去,我更加肯定,他们是张明生的熟人派来的。他们甚至没有试着挟制张生跟他们一齐走。 我摇下车窗,向传来警笛的方向看去。有两辆警车直追劫匪而去,只剩下一辆停在原地。 我看到了一个警察走下了车,他穿着便服,牛仔裤,深褐的夹克,口袋里还插着对讲机。 我愣住了。 他英挺的身姿被灯光衬得仿若电影画面,我能看到他疲倦而坚毅的双眼,嘴唇微抿着,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还只是个瘦高的大男孩,挑食,爱睡觉,每天吊儿郎当的,在警校时总被批评。但他很聪明,身手矫健,在警校是数一数二的尖子生。我们认识许多年,从读书到调到重案组,我们总待在一起。他喊我师兄,要我打饭时帮他多拿一个鸡腿。 如今他三十二岁,已经能独当一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