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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和晏云杉很不一样。我至今不知道晏云杉是否喜欢吃一中校门口的那家火锅店,虽然我们每周五晚自习之前都会准点前往。 晏云杉的皮肤很薄,蒸汽一薰就会透出血色,除我之外见过的人应该不多,他平日始终面不改色不管是深层含义还是字面意义上的,白玉一样的面颊总是冷艳。 我和晏云杉认识十六年,在一起六年,分开十年,分开的时日早就超过了见面的时日。 三个月前他回国的时候,我通过一层层关系知道了他的落地时间。 航班延误了两个小时,我站在大厅的柱子之后等了很久,直到看到他的身影匆匆穿过过道。 他变得高大挺拔,不再穿绚丽梦幻的巴洛克配色,一身简约的黑白灰。我所迷恋的,时时刻刻散发出橘子花香气的长发被随意地剪短。脸颊上的软肉消失无踪,他的颧骨凸显,冷峻锐利,不再是娇艳的玫瑰,而是冰凉的月光。 十年,第一次不是通过照片,我直观地感受到了他的变化。 那时候我就应该意识到,十年过去,他早就变得很陌生。 他离开的那些年,我从未放弃过对他的了解,我知道他早就不再以画画为主业,出国是为了修金融专业,如今接手了他家的企业,成为了和我一样的霸道总裁。 洛棠早就比晏云杉更像我的小玫瑰。 我们替身文渣攻就是这样,执着的爱着的始终是记忆中的那个幻影,读者总是骂我,将我的爱贬低到一文不值。 我有自知之明,我承认我的爱确实不高尚,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自我中心者,读者骂的全都有道理,我全都认可。 但我并不认为我